《百一新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45页(577字)

日本近代哲学家西周所着。

本书起草于西周从荷兰留学归国后在京都期间(1866-1867),后来经过修改增删,于明治七年(1874)出版。

西周写作该书的目的是为了说明“百教一致”。

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教分离。将儒学分为政与教。

“政”是治人之事,是他所否定的;“教”为实践伦理,是他所肯定的。二是将理分为“物理之理”和“心理之理”。

物理之理是天然自然之理,是先天的,一定无二的;心理之理是唯有人间而行之理,是后天的,不一定无二的。表现了他以新的合理的精神,对“理”加以改装,使空理变为实理,接近了唯物论。

西周在该书末尾,第一次公开将Philosophy定译为汉字“哲学”。此后一直被公认沿用,这是西周对哲学的重大贡献。

《百一新论》是西周的代表作。以后分别被收入《明治名着集》(《太阳》杂志增刊,1907)、《明治文化全集·思想篇》第15卷(吉野造作编,1927-1930)、《西周哲学着作集》(麻生义辉编,1933)。

现收入《西周全集》第一卷(大久保利谦编,1970)。研究该书的专着有桑木严翼的《西周的百一新论》(日本广播出版协会,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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