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拉基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53页(397字)

古代基督教神学学说之一。

由不列颠隐修士贝拉基所倡导,不同意奥古斯丁的恩宠论。认为人类由上帝创造,享有上帝所赐的自然恩宠;人的自然本性具有自由意志,行善或作恶皆由各人的自由意志决定,无需上帝赐人以超自然的恩宠。还认为上帝是公义的,谁行善,灵魂就可升天堂享福;谁犯罪,灵魂即应下地狱受苦。认为人类始祖亚当、夏娃犯罪,应由他们自己负责,不能遗传给后代子孙,因此不存在“原罪”问题。

人的肉体死亡,并非由于“原罪”,而是属于自然本性。洗礼并非洗掉“原罪”,而只是作为一种许可升天的标记。

贝拉基主义曾遭到奥古斯丁的猛烈抨击,416、418年的迦太基宗教大会将其谴责为异端。

14世纪的布拉德瓦丁和15世纪的加布里尔·比尔都曾致力于反驳“现代的贝拉基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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