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27页(957字)
“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中的一个流派。
是一种企图把存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综合”起来,按照存在主义的精神去“解释”和“补充”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其主要代表人物是法国哲学家梅劳·庞蒂、萨特等。其主要代表着作是梅劳-庞蒂的《知觉现象学》、《人道主义和恐怖》、《感觉和非感觉》和萨特的《存在与虚无》、《辩证理性批判》。
梅劳-庞蒂的“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起始于本世纪40年代,主要特点是在萨特的《存在与虚无》所表述的存在主义观点上,外加一种社会哲学。
他强调人的肉体也是能动的主体,个人和别人在一起的存在才能变成自由的中心结构。梅劳-庞蒂既反对把阶级意识看作是单纯的心理现象,也反对“斯大林主义者”把它只看作是客观的条件,而不是一种主观性。
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历史过程应该包含有主体的自由。过高估计经济基础的客观因素,过低估计阶级意识的主观因素,就会危及马克思主义。“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就是要把主观性加到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相互作用的观念中去。梅劳-庞蒂一方面主张对存在主义加以改造,使之与马克思主义的学说一致起来,一方面又企图用存在主义去取代马克思主义,他的目的是要建立一种介乎两者之间的“新”哲学,以适应当时的形势。
萨特的“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是梅劳-庞蒂观点的继续和发挥。主要特点是用存在主义的人学去“革新”和“补充”马克思主义,把人恢复到马克思主义之中,创造一种关于具体的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
萨特反对包含自然辩证法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辩证法只是人的实践所造成的社会历史领域的规律,不是自然的规律,因此只有历史辩证法,没有自然辩证法;反对“唯物辩证法”,认为辩证法的存在以及对它的理解都取决于人,所以辩证法实际上只是人学的辩证法。萨特还把关于社会集团的形成和分解的“历史人学”称为历史唯物主义,认为辩证法只能研究人的特性,即研究人的主观实践。
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口头上承认“马克思主义是我们时代不可超越的哲学”,实际上是用存在主义取代马克思主义,这股思潮在1968年的“五月风暴”中对“新左派”运动产生了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