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原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60页(839字)
英国哲学家斯宾塞的主要哲学着作。
写于1862年。分为上、下两编。
上编的题目是“不可知的东西”,下编的题目是“可知的东西”。在上编中,主要论述形而上学的问题。
斯宾塞指出,一些根本的形而上学问题既然不能解决,那么就不能不承认,在现象背后存在着一种叫做“不可知者”的不可捉摸的权力,在科学和哲学思想中最终的术语是“不可思议”。在科学上,我们知道得愈多,同周围不可知事物的接触就愈少。
在宗教上,经常存在的根本要素是神秘感。斯宾塞用“原因”、“空间”、“物质”、“运动”、“无限”、“绝对”等概念中固有的难题,以及知识的相对性来说明以上情况。
所谓“知识的相对性”排除了对“不可知事物”的认识,因为一切思维都是彼此相关的。但是我们对“不可知事物”还是可以有不确定的认识的,尽管模糊不清,但它是实在的。
下编专门论述“进化的规律”。斯宾塞承认在作为不可知事物的效果的现象中存在着相同和相异,现象分离成为表象,有鲜明的表象,如客体和非我,有模糊的表象,如主体和自我,然后又分离成为空间、时间、物质、运动和力,其中的力是通过我们抵抗的经验而表现出来的,而且我们关于物质和运动的观念也是从力产生出来的。
“力的持续”是认识的最根本的基础。由此推论出物质和能的不变、力的平衡和变化、节奏的必要性、“进化”和“分解”的必要性。斯宾塞将进化的规律表述为物质凝集和运动消散,使物质由不固定的分散的纯一状态进到固定的凝集歧异状态,同时存留的运动也经历着平衡的转化。这一进化过程通过效果的增长和分离达到完全均衡。
但是分解的反过程或迟或早会占优势,于是宇宙便永无止境地变化下去。与上编不同,下编论述的是可知事物。
本书1900年版本附有一个后记,斯宾塞在这里意识到上编对“不可知事物”的认识可能有矛盾,他说,即使本书上编被否定,下编中“可知事物”的论述还是站得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