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灭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68页(359字)

古印度哲学宗教基本学说。

主张一切有情死后断灭无余。唯物主义者认为,断灭是由地、水、火、风四种原素所结合而成的肉体和由肉体派生的灵魂两者的断灭。

《沙门果经》说:“人依四大种所成,若命终者,地还归地身,水还归水身,火还归火身,风还归风身,诸根归入虚空。人以第五床轝举尸(运)往间,至虽作(赞叹)语,(经火烧后)其骨为鸽色,供物成灰土……身坏命终,断灭消失,一无所存。”《梵网经》说:“此我为有色,四大所成,父母所生,而身坏时,断灭消失,死后无存,于是此我,全归断灭。”此说以顺世论主张尤为明显。

唯心主义则认为断灭是精神的断灭,人们通过种种修行后可以达到“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或者更高的“非想非非想处”,从而断灭一切心或意识的活动,获得精神的最后解脱。佛教即持这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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