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实验与果的实验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261页(578字)

英国哲学家弗·培根的科学方法论中的专门术语。

他认为人的认识是以感官经验作起点的,但感官对认识自然的精微常常不称职,有欺骗性,必须加以校正和帮助,这主要得依靠实验。可是人们做实验的方法也同样常常是成问题的。培根指出当时流行的毛病是:通常缺乏明确和远大的方向和目标,粗心大意而没有严格的规范,满足于偶然的论证,或目标过于狭隘,过于急躁,只以实用为目的。

他认为,这样的实验无法获得真理性的知识,为此他提出了他自己认为是正确的实验方法:“我的程序和方法,并不是像一个通常的经验家那样,从事功中引出事功,从实验中引出实验,而是像一个合格的自然解释者那样,要从事功和实验中引出原因和原理,然后再从那些原因和原理中引出新的事功和实验。”他称经验主义的实验方法为“果的实验”,而称自己所主张的是“光的实验”,这是借喻圣经中上帝创世的行为而给予的名称。培根说,上帝在创世的第一天里只创造了光,并没有插进任何物质的工作,“同样,我们从各种经验中也应首先努力发现真正的原因和原理,应当首先追求‘光,的实验,而不追求‘果’的实验”。他认为只有“光”才能打开自然的秘密,虽然它本身并没有多少用处,实际上却包含着成群结队的实用。可见培根的这种区分,主旨在于反对狭隘经验论或狭隘实用观点的实验方法,提倡以理论为目的和指导的科学实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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