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妮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316页(842字)
【生卒】:1885—1952年
【介绍】:
女精神分析学家。
出生于德国汉堡附近的一个小村庄,父亲为挪威人,母亲是荷兰人。受教于柏林大学医学院,1913年毕业并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曾在柏林精神分析研究所接受精神分析训练。
1915年起,她在柏林的医院中行医,1920年至1932年私人开业,并在柏林精神分析研究所任教。
1932年移居美国,任芝加哥精神分析研究所副所长。1934年迁到纽约,重新开业行医,并在纽约精神分析研究所培训精神分析医生。
1941年,由于同弗洛伊德的传统理论分歧日益加深,拒绝遵守传统精神分析学的严格规定,被纽约精神分析研究所除名,于是自己另行组织精神分析促进协会,亲任所长,直到1952年9月14日逝世。
霍尔妮认为,在人格的形成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人的生物本能,而是文化条件和社会条件;文化和社会条件也是使人产生焦虑和心理障碍的主要原因。她还反对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的若干重要原则,特别是里比多、恋母情结、死本能、阴茎羡妒等概念,更指责这后一概念把妇女心理学仅仅视为男子心理学的一个分支,根本不足以解释以性行为作基础的两性行为差异。她宣称,弗洛伊德理论所反映的是某一国度、某一时代的情况,受着具体的文化价值的约束,因而并不具有普遍性。霍尔妮说的文化因素,一指早期家庭生活环境中儿童与父母的关系,二指大的文化环境。她看到了美国乃至整个西方的文化,都是以个人竞争为基础的,这种竞争使人对人产生隔离感和敌意,同时又使人抱有和个人竞争相对抗的各种理想,这种混乱的社会也是使人产生焦虑或神经症的一个原因。
对于精神分析的目的来说,解决生活中的现实问题,要比重建儿时的情绪状态及幻想更为重要。
主要着作有:《当代的神经质人格》(1937)、《精神分析新法》(1939)、《我们的内心冲突》(1945)、《神经症与人类的发展》(195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