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332页(1239字)

瑞士心理学家、哲学家皮亚杰结构主义的概念。

他主张人的认识是由机能性结构决定的,但他反对没有发生过程的结构理论,强调用发生学的方法来研究人的认识结构。他把结构论和建构论紧密结合起来,认为新结构、新知识的形成实际上是一种建构过程。他认为,认识既不能看作是主体内部结构中预先决定的,也不能看作是客体原有特性预先决定的,认识起因于有效地和不断地建构。建构构成结构,结构对人的认识起着中介作用。结构又不断地建构,从一个较为简单的结构向更为复杂的结构过渡。

皮亚杰认为,认识结构的建构是通过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实现的。他重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反对把知识仅仅看成是知觉的记录,或者看成是运动的联合、语言的叙述等方面的结果。皮亚杰认为建构过程依赖于主体的不断活动。从最基本的感知运动一直到运算,都有内化的心理活动。知识总是和活动或运算连结在一起的。知识的来源,既非来自客体,也非来自主体,而来自最初无法分开的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

建构过程有起点(受认识的限制,不是绝对的),皮亚杰把它叫做“动作的普遍协调作用”,意指所有根源于天赋而后天获得分化的行为之间的自我调节作用,动作的普遍协调中包括了一定量的初级结构,足以做反身抽象和后来的建构过程的出发点。

导致结构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同化作用”。有机体在同环境所发生的每一个相互作用里,在顺应环境的同时把客体与自身的结构加以同化,“同化作用”是使有机体的种种认知形式具有恒久性和连续性的因素。

建构过程是通过反身抽象和一种基于自我调节的平衡作用的双重作用而构成的。

反身抽象提供建构用的材料,平衡作用则提供结构内部的可逆性组织。

建构有发生和发展的过程。通过种种简单同化作用和相互性同化作用,最初的动作协调形式从婴儿感知运动水平起,就开始建立某些结构,其中最主要的是实际的位移群和客体永久性图式,以及客体化和空间化了的因果关系图式。

从两岁起,幼儿有了符号功能后,就有了表象或思维,产生了最初的反身抽象。这种反身抽象是从感知运动图式里抽出某些关系,将其抽象到思维的层次上,以不同的行为和概念性结构的形式组合起来。但这时还未出现可逆性,因此也不存在运算,只是一种半逻辑性的结构。

七至十岁是产生运算的阶段,然而这种运算是建立在客体的具体形式基础上的。具体运算所特有的整体结构,皮亚杰称为“群集”,它的组成过程是按组合系统地逐渐进行的。群集结构完全来自先前的结构,是在反身抽象和平衡的作用下形成的,它已经是具有逻辑性的结构了。

最后,到十一二岁开始的是形式运算阶段,通过反身抽象的继续作用导致了对先前的运算进行新的运算,经过重新组织,导致了组合系统和四元转换群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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