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通气局说
书籍:东西方哲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432页(547字)
朝鲜哲学史上,李珥为克服主理论和主气论的矛盾,对“理一分殊”论的新解释。
李珥认为:“理气无不相离,似是一物,而其所以异者,理无形也,气有形也;理无为也,气有为也。无形无为,而为有形有无之主者,理也。有形有为,而为无形无为之器者,气也。
理无形,气有形,故理通而气局。理无为,而气有为,故气发,而理乘。”所谓理通者,指理无本末、无先后、无所不在;所谓气局者,指气有本末、有先后,多有不在。
按李珥的解释,理无作为,没有动静变化,只能乘气而发。气有作为,有动静变化,气的动静变化其自身。
他说:“阴静阳动机自尔也,非有使之者也”,理只是所以动静之理。其结果,他虽然坚持了李退溪的理之主宰地位,但事实上削弱了理之主宰作用,没能克服徐敬德的所谓“认气为理之病”。
后人任圣周指出理通气局说陷入理气为二物。他说,李珥“独于气之本一处,犹或有未尽竭者。其曰理之源一而已,气之源亦一而已。……又于理通气局之论,专以气归之万珠,又以为湛一清处之气,多有不在。
究其归从,未免于二物之疑”。
他认为“理一分殊者,主理而言,分字当属理;若主气而言,则曰气一分殊,亦无不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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