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回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465页(488字)

佛教术语。

又作“流转”、“轮转”等,音译“僧娑洛”。谓众生于六道中犹如车轮旋转,循环不已,流转无穷,轮回思想早在《奥义书》中就有比较系统的阐述,认为一个人的灵魂(我)在死后可以在另一个躯壳中转生,转生的形态取决于他生前的行为(业),行善者得善报,行恶者得恶报,有的可以进入天道、祖道(人间),有的则坠落于兽道沦为畜牲等。

印度的婆罗门教、耆那教都沿用此说。佛教将其进一步发展。原始佛教认为众生按不同的业力在来世可获不同果报,果报之果,果上又起惑造新业,再招未来果报,于是往复流转,轮回不止,在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包摄六道(天上、人间、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牲)、四生(胎生、卵生、湿生、化生)轮回贯通。在解释轮回的主体,犊子部认为“不可说的补特伽罗”,意一次又一次地在六趣(道)中轮回受生就是轮回主体。此说也称“数取趣”;经量部提出“胜义补特伽罗”,认为永恒的体性“一味蕴”(“报主的细意识”),构成前生转后世的主体;大众部主张“一心相续说”,认为有情心和心所内永恒内在本性是轮回主体;大乘瑜伽行派则认为阿赖耶识是轮回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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