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塞尔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502页(1643字)
【生卒】:1889—1973年
【介绍】:
法国有神论的存在主义哲学家、剧作家、文学评论家。
出生于巴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自小学习成绩优异,16岁接触哲学课程后,决定终生从事哲学事业。1910年毕业于巴黎大学,获博士学位,1915-1918年曾从事教学工作,后来主要从事着作和研究。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曾参加红十字会工作,对战争的亲身经历使他认识到抽象哲学对于人的存在的悲惨状况是无能为力的。
1929年接受基督教洗礼。
1950年在当地的罗马教皇公开谴责存在主义后,他将自己的哲学称为新苏格拉底主义或基督教的苏格拉底主义。
与克尔凯郭尔把信仰当作非理性的跳跃以及强调孤独个体的做法不同,马塞尔更多地与海德格尔相一致,注重探讨“人的存在的本质方面”。他的独特做法在于,使哲学研究同戏剧写作和音乐创作密切联系起来。他认为哲学应具有两种性质,它同戏剧一样是紧张的,通过冲突和挑战,人们就能间接地认识到当人的灵魂同自身、同它所爱的人、同上帝异化时产生的流亡的本质。
哲学又同音乐一样是和谐的,人的真实存在正是这种力图达到和谐的联合。所以,哲学的出发点应是一种形而上学的离开,好像一个处于热病中的人到处寻找安身之所。
这种在旷野中寻找家园,在不和谐中寻找和谐,在暂时的生活中寻找确保的超验源泉的活动是通过一种反思过程实现的。
马塞尔把反思分为初级反思和二级反思两种。
初级反思指科学的抽象方法,它的对象是问题领域,二级反思指个体的反思,它的对象是在场,它是反思和信仰之间的中介。在场是一种神秘,当一个问题难以解决时就产生了神秘,如自由、生活的意义,上帝的存在等问题,人们不可能找到一个客观的立足点来普遍有效地解答它们。
神秘预示着一种直接的参与,在考察神秘时,主客体之间的差别随之消失。
神秘也分两类:“具体哲学”处理“实存的神秘”,“具体本体论”处理“存在的神秘”。
“在”是马塞尔哲学中一个难于理解的范畴,它既不是指全部客体,也不是指所有客体的普遍本质,它是永恒的,不可穷尽的。只有加入“在”,才能克服孤独、绝望和悲剧。
“在”也不能经由客观的、疑问的方式达到,只有当个体经验到某些证实“在”的在场时才能发现“在”。在人的经验中能提供这种证明的有两种情况:(1)处于人的条件中心的“本体论的困境”,它是一种超越所有人的真实生活的现实的冲动,是一种深入浸透了意义和价值的经验层次的困境。
(2)对爱、高兴、信仰和希望的体验。它是通过个体进入一种同经验的“你”(他人)或绝对的“你”(上帝)的关系中不断地重新创造出来的。
进入爱的关系要求一个人驱除自我中心主义并在精神上同他人相亲。在接近上帝的过程中,忠诚变成信仰,失望变成希望。
马塞尔还强调,人在本质上是一种过渡性的存在,人永远在旅途中,永远达不到终点,也根本不存在终点,人只有与上帝交往才能体验到自己的真实存在。
马塞尔深受谢林、克尔凯郭尔和柏格森等人的影响,早在雅斯贝尔斯和海德格尔的主要着作发表前,他就开始把存在主义哲学介绍到法国,他提出的许多问题后来都成为存在主义哲学的中心议题。
他的哲学带有明显的宗教色彩,以宗教伦理问题为中心。他的哲学着述富有魅力,令人信服,充满尝试性和活力,但又以一种统一原则为基础,同以抽象的精神和概念为原则的系统哲学作斗争。
他的名望虽然没有萨特和梅洛-庞蒂大,但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哲学家,萨特和梅洛-庞蒂得助于他的远比一般人所承认的要多。
主要着作有:《形而上学杂记》(1927)、《存在与所有》(1935)、《从拒绝到祈求》(1940)、《旅人》(1945)、《存在的奥秘》(1951)、《成为问题的人》(1955)、《人的尊严》(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