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决定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664页(590字)

法国哲学家列弗伏尔以异化论为依据而提出的一种决定论。

按照这种理论,一种社会现实如同其他感性物体一样,也是人类生产活动的产物。然而,人的生产活动的对象和产品都作为一种外在的客体,一方面刺激着社会活动、人的需要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又限制着人的社会活动。

比如,市场就是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一种社会物体,它完全像一个尚未被人掌握的自然界的一部分那样,至今对人们还是一种盲目的异己力量,它既有已被人认识的东西,又包含着远未被人认识的部分。又如商品,它既是刺激人们需要和行动的东西,同时又因其不多而造成人们之间的竞争。因此,“作为物质的物和后来成为纯粹的社会的物——商品和市场——决定着社会的活动和经济社会的变化”。在列弗伏尔看来,历史发展完全是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所支配,根本与人的自觉活动没有关系,政治活动只有借助于社会关系才能对社会关系起作用,它是适应人对自然界的改造活动进行的。

所以他说:“社会决定论是人性中的非人性的东西,是人性中的自然斗争和生物现实的继续”。人类虽然通过生产活动创造了社会关系和“财富”,而这些社会关系和财富却像一种盲目的自然物那样制约着人的行动,决定着社会变化。

他由此不相信被压迫阶级的革命斗争对历史发展的推动作用,认为克思关于革命和战争破坏社会旧秩序而导致新社会产生的观点是令人“惊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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