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运动和普遍命运的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737页(1338字)
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的早期着作,1808年出版。
该书阐明了他的宇宙观和历史观,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提出了未来社会的主张。这是傅立叶阐述自己哲学体系的一部力作,标志着他的哲学世界观已经形成。
傅立叶认为,自然界是由三种自古以来就有的,既不能创造,也不能破坏的原则构成的。
这三种原则是:上帝或精神的原则,即积极的推动的原则;物质的原则,即消极的被动的原则;公正的或数学的原则,即指导运动的原则。
三种原则是同时并存的,上帝既不是造物主,也不是第一推动力,上帝原则并不直接推动物质运动,物质运动是由数学原则推动的。数学原则也非从属于上帝原则。
他指出,上帝的原则、物质的原则、数学的原则三者之间必须建立协调关系。上帝不能任意地、为所欲为地推动物质,而必须“按照数学行动”,神要“服从于不能加以改变的数学”。
上帝只有按照数学原则办事,才能证明他是按公证性而不是按专横支配宇宙,是按规律而不是按任意的变动推动物质。
傅立叶在书中还着重探讨了,关于物质运动的规律问题。
他把物质运动分为四种形式,即社会的运动、动物的运动、有机的运动、物质(狭义的物质概念)的运动。他认为这四种运动形式既是有区别,又是统一的,人们可以通过对任何一种运动规律的认识,类推出其他三种运动规律来。
傅立叶把运动的统一性叫作“普遍命运”,亦即规律。这四种运动可以概括一切形式的运动,其总和就构成了整个宇宙运动。
傅立叶自诩是寻找和了解社会运动学说的第一个人,而这种社会运动学说就是“情欲引力学说”。
他认为永恒不变的情欲引力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它来自人的本性。他在书中阐述了对社会历史的看法,并制定了《社会运动过程一览表》,此表把整个社会运动过程划分为两大阶段,“上升的波动”和“下降的波动”。认为人类全部社会生活过程分为四个阶段:童年、成长、衰落、凋谢,前两个阶段属于上升的波动,后两个阶段属于下降的波动。他猜到了人类社会是一个处于不断运动和变化中的发展过程,一个趋于经历生成、发展、趋于灭亡的辩证过程。
傅立叶把有史以来的人类社会分为蒙昧时期、宗法时期、野蛮时期和文明时期,并着重对文明制度进行了分析。指出,文明制度和以往的社会制度一样,违背了人的本性,人的情欲不能自然的得到发挥。他断言文明制度是一种历史范畴,绝不是什么永恒的社会制度,它“不过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必将为和谐制度所代替。
傅立叶在书中还阐述了未来社会的结构,指出只有和谐制度才能保证情欲引力畅通无阻地发挥作用,使社会协调发展。他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进行了尖锐的批判,指出所谓文明制度只是新的奴隶制度,社会中苦难的来源是商业资本的剥削和压迫。
但傅立叶不了解阶级斗争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主张保留私有制,并企图从物质世界、有机界、动物界和社会现象来证明“感情的吸引力”是新社会的根本原则,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在以“法伦斯泰尔”为基层组织的新社会中是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