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资本主义的合法化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773页(789字)
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的一本重要着作,1973年在西德出版。
这本着作考察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特征、危机趋势及其前景,是法兰克福学派关于资本主义研究的代表作之一。
哈贝马斯说的“晚期资本主义”,是指19世纪末叶以来的垄断资本主义,它的基本结构特征在于:资本高度集中和跨国公司形成,使商品和劳动市场组织化,控制了竞争;公营垄断企业投资不是取决于市场,而是根据国家计划任务经营;国家从全球计划着眼,通过行政手段和财经政策直接干预生产、交换和分配,调整各部门经济发展,以维持整个资本主义稳定;科学技术进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人们物质生活得到了改善;随着生活的社会化和都市化而出现的新问题又以新的政治形式表现出来。为了避免公开的阶级冲突,企业主和工会往往通过协商来确定工资结构,控制物价浮动,相互作出非政治性的妥协。
所以,在他看来,阶级调和已经成了“当代资本主义结构的基础”。
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已经“残缺不全”,或者说,已“被纳入晚期资本主义的阶级妥协,几乎使所有的人都成了参与者和当事者,成了一个人”。但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结构没有改变,经济危机依然存在,但危机可以转移到其他领域而得到缓和,并逐步排除出经济领域,不至于导致政治革命和整个资本主义制度崩溃。他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并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政治法律制度早已奠定了民主基础,也不影响社会民主化,它对人民的唯一压迫形式是在思想上的控制。思想意识的本性是追求自由,这是同行政监督相对立的。
它不为资本主义提供合法根据,拒绝说服群众与其合作,那么资本主义就会缺乏“思想能源”而出现“合法性危机”。
无产阶级的主要任务不是反对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而是反对意识形态的操纵控制,争取言论和交往自由,因而应该采取一种“思想教育”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