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实在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56页(2836字)
现代西方流行的一种唯心主义哲学思潮。
最初产生于19世纪末的奥地利、英国和德国,于20世纪初正式形成并在英美广泛流传。它既批判黑格尔主义、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和实用主义等哲学流派的唯心主义,同时也反对唯物主义,而标榜自己公允客观、没有偏颇性,采取所谓“中间路线”,实际上它是一个主张折衷立场的哲学学派。
它竭力回避从正面回答物质和精神关系这个哲学根本问题,而且缺乏比较完整的体系。一般说来,新实在主义是作为对唯心主义的“反叛”而出现的,它反对唯心主义关于认识对象存在于意识之中的观点,主张认识对象是不依赖于意识而独立的实在,包含着一些唯物主义的成分,但是它不是唯物主义反映论,也没有把认识对象的本性看作是物质的,因而在认识论上倾向于主观唯心主义和直觉主义,在本体论方面则更接近于客观唯心主义。
新实在主义作为一个哲学派别其产生和发展有一个过程。同时,新实在主义者在理论观点方面彼此间各具特点,也有一致之处,表现为既有承继又有突破。最先打着新实在主义旗帜并提出其基本信条的,是奥地利哲学家布伦坦诺和迈农。他们宣称,心灵所认识或感知的对象是独立于认识和感知作用而存在的。
比之稍后,在英国,威尔逊、克伊斯、约瑟夫和普里查德也发表过具有新实在主义见解的着作。
随后不久,在德国、意大利和瑞典也展开了有关新实主义问题的争论。
在美国,新实在主义哲学的崛起可以追溯到1901-1902年,当时蒙塔古和培里相继发表论文,反驳唯心主义者罗伊斯对实在主义的责难,站出来批评其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互相分离而独立的观点,并初步提出了一些新实在主义原则。
英国哲学家穆尔于1903年在《心灵》杂志上发表了《驳唯心主义》一文,对认识对象和认识作用进行了区分,表述了新实在主义者一个共同的见解:认识对象具有不依存于认识主体的独立性。
他认为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具有实在性,并反对那种把事物的一切关系都看作是内部关系的观点。他提出了认识关系外在说,断言认识作用不可能侵入事物性质内部去改变事物的性质。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之间的关系并非是内在有机联系。穆尔的上述主张一般被当作是现代实在主义的真正开端。与之同时,在英国一些哲学家如亚历山大、怀特海、罗素等人也跟穆尔一样,举起新实在论的旗帜,从而掀起了新实在主义思潮。
在美国,霍尔特、马尔文、蒙塔古、培里、皮特金、斯鲍尔丁等六位学者于1910年在《哲学、心理学与科学方法》杂志上联名发表了《六个实在主义者的方案与初步纲领》一文,对新实在主义理论作了较为系统的论证。
他们的活动得到了英国着名哲学家罗素的热情鼓励和支持。1912年,这六个人又出版了共同研究的成果《新实在论》一书,从此,新实在主义作为时髦流派开始在美国盛行一时。
新实在主义者在哲学领域独树一帜,他们都倡导“批判”的精神,不满意当时流行的新黑格尔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唯心主义观点,也不赞成那种认为感知对象依存于意识或经验的贝克莱主观唯心主义说法,他们都从批判出发,提出了自己的哲学主张。英国的新实在主义较注重常识和逻辑分析,美国的新实在主义者则强调科学原则和方法。
根据蒙塔古的概括,美国新实在主义者在方法论和认识论上所确立的共同原则主要有五点:(1)哲学家应像科学家那样,在工作中采取共同合作的态度和共同的科学研究方法;(2)哲学家应像科学家那样,把问题各个孤立起来,一一依次进行研究分析,只应研究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而毋须探讨认识主体或认识客体本身的最终性质问题;(3)我们所认识的具体事物当中,至少有一些在我们没有感知它们时,就已存在着;(4)至少某些我们所认知它们时,就一直存在着;(5)至少某些实在的具体事物与抽象的共相是直接被认识的,而不是通过摹写或心灵映象被间接认识的。
在认识论上,新实在主义者批评唯物主义反映论把认识内容和认识对象区分开来是搞“二元论”。
他们提出了所谓“直接呈现说”和“内在东西的独立性”的“一元论”理论。所谓“直接呈现”其意是,在人们意识中呈现的是外部世界的“实在的”客体,那些外在客体直接“进入”人们意识之中,并且在数量上与关于那些客体的观念相等。
换言之,认识内容与认识对象是同一个东西,认识是外在的客体直接地进入人脑这种“直接呈现”的过程。而“内在东西的独立性”是指某一客体“进入”意识之后,虽具有了认识内容的资格,但是它的存在并不依赖于这种资格。
当我们认识一事物时,不可以说这事物是一种存在,而对于它的观念又是另一种存在,我们只能说事物及其观念是同一的东西,不过处于不同的关系而已。因此说,事物既是内在于心灵,也是独立于心灵的。
正如培里所言:“内在的东西可以同时是独立的。”他还断言,“内在东西的独立性”是新实在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
新实在主义哲学以强调“科学方法”和研究“认识关系”来回避对哲学基本问题的正面回答。他们反对把宇宙本原归结为物质实体或精神实体的“一元论”,也反对把世界分成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两部分的“二元论”,而提出所谓“中立一元论”来取代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他们认为物质和精神(心灵)都是某种非心非物、亦心亦物的所谓“中性实体”按照不同的关系组成的。但又承认“中性实体”就是感觉材料。
一个东西、一件事情,方向、距离以及数学和逻辑上的项,乃至快乐、痛苦、幻觉等也都称作“实体”。抹煞了真理和错误的界线。
在新实在主义者看来,心物并非是根本不同的两种实体,不过是同一物体(中性物)的组织关系不同罢了。
总之,他们都把宇宙的根本归结为“中性实体”(蒙塔古)、“原始项目”(培里)或“中立原子”(罗素),实际上只是承袭了实证主义、马赫主义和实用主义的观点。
他们企图超越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上,走“第三条路线”,虽然在一些问题上也揭露了唯心主义的谬误,但实质上并未跳出唯心主义的窠穴。至20世纪20年代前后,这个学派逐渐趋于衰落。
英美两派新实在主义者在许多哲学问题上也各自存在严重分歧和混乱。尤其是关于意识和客体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解,众说纷纭。穆尔认为,意识作用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它是非心灵的、独立的客体;其二它是意识之透明的“心灵作用”。
美国新实在主义者则否定意识具有任何纯属精神或心灵的因素,而把意识与有机体的功能,或者与有机体在行为上对环境的反应联系起来。
在政治上,新实在主义者之间虽各怀己见,但大多数主张或倾向于资产阶级的民主制,他们的哲学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帝国主义时代资产阶级自由民主派世界观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