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玛仪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900页(1709字)
伊斯兰教十叶派的主要支派之一。
伊斯兰教创立人穆罕默德去世后,麦地那穆斯林公社上层因争夺继任权发生分裂,形成拥戴阿里(‘Alī,600-661年)的政治性小集团“阿里党人”;680年,阿里次子侯赛因(626-680年)于卡尔巴拉遭倭马亚王朝(661-750年)官兵杀害后,阿里党人誓为侯赛因报仇,遂成为十叶派建立的标志;8世纪中叶,第六世伊玛目加法尔·萨迪克(约700-765年)因长子伊斯玛仪(?-760年)嗜好酗酒,下令废除其伊玛目(Imām,即教长)继任权,传位其弟穆萨·卡西姆(?-799年),引起十叶派内部分裂,伊斯玛仪虽先于父去世,他的追随者仍予效忠,立子穆罕默德·伊本·伊斯玛仪为第七伊玛目,拒不承认加法尔·萨迪克的更改令和穆萨·卡西姆的伊玛目职位,限定可见的伊玛目仅七位,故又称“七伊玛目派”(sab‘īya)。七伊玛目指:
(1)阿里;
(2)哈桑(Hasan ibn‘Alī,624-669年);
(3)侯赛因;
(4)栽因·阿比丁(zayn u’l-Abidīn,?-714);
(5)穆罕默德·巴基尔(Muhammad al-Bāqir,?-733年);
(6)加法尔·萨迪克;
(7)穆罕默德·伊本·伊斯玛仪。
早期历史鲜为人知,一直处于秘密状态。9世纪末,波斯眼科医生阿布杜拉·伊本·买伊蒙‘Abdullah ibn Maymūn,?-874年为该派教义奠定基础;其活动中心亦由巴士拉等地迁入叙利亚的萨莱米亚;其内部从未统一,有几个支派。在库法地区,有以哈姆丹·卡尔马特(Hamdān Qarmat,?-899年)为首的卡尔马特派,他开始传播该派教义,899年,于巴林建立卡尔马特派国家,930年,曾攻陷麦加,劫走穆斯林视为神物的黑石,951年,在取得一笔赎金后才归还麦加克尔白,一直延续到1077-1078年;另一支派以欧贝杜拉·马赫迪(‘Ubaydullah al Mahdi,909-934年在位)为首,主要于北非传播,10世纪初,推翻阿格拉布王朝(800-909年),建法蒂玛王朝(909-1171年),969年征服埃及,从此以埃及为统治中心,1171年被撒拉哈丁(S alāh al-Dīn,1138-1193年)推翻,其信徒流散各地;此外,尚有穆斯塔尔里派、阿萨辛派或暗杀派、尼查里派、德鲁兹派、阿拉维派等。该派强调《古兰经》经文的表义与隐义的区别,隐义必须通过秘传方得以知晓,被逊尼派伊斯兰教神学家贬称为内学派或“巴颓尼叶”;主张数字“七”具有神秘性。
教义上受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不同神学家的主张又不尽相同,其传播地域和接受这种影响的程度也不同。最初,其真理的神智体系包括不同等级的宇宙论和一套周期的圣职史,由七个阿拉伯文字母组成宇宙的基础;以后又引进理性、灵魂、七天体、四元素、植物、动物和人的系列以取代神秘字母的宇宙论;再后,又有精神世界的十种理性作为物质世界的基础。
在历史周期上,则主张人类先后经历七个时代,每一时代有其代言者先知、沉默者和七位伊玛目以治理世界;在穆罕默德所处的历史周期中,他是安拉(阿拉伯文Allāh)的代言者先知,沉默者或解释经文隐义的奠基人则是阿里,第七位伊玛目将成为下一历史周期的启蒙先知,即马赫迪(al-Mahdī,或救世主)和卡伊姆(al-Qā’im,意为擢升者),他将废除教法,统治世界;届时,物质世界将结束,人类将受到审判。
主要分布于叙利亚、黎巴嫩、巴基斯坦、印度、伊朗、阿富汗、阿曼和中亚等地。19世纪下半叶,印度出现以阿迦汗为首的霍加派,于目前伊斯兰世界颇有影响。中国新疆地区的穆斯林中,有该派的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