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即真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926页(654字)

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詹姆士的真理论的一个主要论点,也是对他的整个真理论的简要概括和通俗说法。

詹姆士认为,真理不是观念对事物的摹写,而只是事物的名称、符号,是为了人的目的而发明的工具。真理是经验之间的联系。“如果有一个概念我们能驾驭,如果一个概念能够很顺利地从我们的一部分经验转移到另一部分经验,将事物完满地联系起来,很稳定地工作起来而且能够简化劳动,节省劳动,那末,这个概念就是真的。”

詹姆士认为,观念的真理性不是固有的、静止的。观念是变成真的,观念的真理性是个过程,即证实过程。由于观念的对象并非任何时候都是重要的,所以可以储存若干观念的额外真理。

“可以这样解释这个额外真理:‘它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真的;’或者说:‘它是真的,因为它是有用的。’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这里有一个观念实现了,而且能被证实了。

‘真’是任何开始证实过程的观念的名称。‘有用’是它在经验里完成了的作用的名称。”詹姆士就这样地把真理和有用等同起来。把它们当作同一个证实过程的互为因果的开端和终端。

在詹姆士看来,成功、有用是真理的根本标志。不管多么荒谬、自相矛盾的观念,只要对人们有用、有好处,就是真理。他说:“如果神学的各种观念证明对于具体的生活确有价值,那么在实用主义看来,在确有这么多的价值这一意义上说,它就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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