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经》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928页(1063字)
印度古代瑜伽派哲学最早经典。
作者钵颠阇利(约公元前2世纪)。现存《瑜伽经》其中包含着后来加入的成分,约在公元300至500年间定型。《瑜伽经》共分四品(三昧品、方法品、神通品、独存品),由194个简短的经句组成。三昧品主要论述了“心作用”和三昧的分类等问题。
认为瑜伽是对心作用的抑制。心作用被分为五种:正知(包括现量、比量、圣言量)、不正知、分别知、睡眠、记忆。它们都应通过长期的修习和离欲来灭除,以达到“三昧”状态。这种状态有不同阶段:“有想三昧”是还带有一定思虑情感的状态;“无想三昧”则摆脱了各种杂念,仅保留一种过去的“行力”(samskāra)。
达到“无想三昧”须依靠信、力、念、定、慧或敬最高神(自在天)。三昧亦被称为“等至”(samāpatti),并被区分为有寻、无寻、有伺、无伺四个修行程度不断深化的阶段,但它们又都属于“有种三昧”,即虽然排除了当时的杂念或印象,但还没有彻底消除过去的“行力”(种子),只有根除了这种“行力”,才能达到“无种三昧”。方法品主要论述造成痛苦的原因和进入三昧的基本方法。认为“能观”(drastr)和“所观”(drrsya)的结合是造成痛苦的根本原因。
能观仅是一种纯观念的“观照”(观察),所观则由元素和知觉感官构成。能观和所观之所以结合是由于无明;无明把无常、不净、苦和非我误认为是常、净、乐与我;要消除无明,使能观脱离所观,就要借助一种“辨别智”(viveka-khyāti),辨别智的获得则必须依靠瑜伽八支行法。此品中论述了前五支——禁制、劝制、坐法、调息、制感。
神通品主要论述了八支中的执持、静虑、等持及神通力问题。
认为后三支合起来可称为“总制”(sam Myama),获得总制就可以具有各种神通力,如隐身、了解别人内心、知前生等,并可得到“辨别智”,对一切存在和无限知识有至上的支配力量。如果修行者再进一步,连“辨别智”也摆脱掉,就可以摧毁一切“罪恶的种子”,产生一种绝对独存的状态,使“自然”(tattva)和“精神”(purusa)具有同样清净的性质(即达到解脱)。
独存品据许多学者考证不是钵颠阇利所作,其主要内容是对神通力的五种来源(生得、药草、咒文、苦行、三昧)和解脱状态等的论述。《瑜伽经》出现后,印度自远古流传下来的瑜伽修持方法得到归纳和总结,使瑜伽形成一个具有系统理论的哲学流派。
《瑜伽经》在印度有不少注或复注。
其中最重要的是毗耶舍(Vyāsa,约6世纪)的《瑜伽经注》(Yogasūtra-bhās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