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和意见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964页(660字)

第一次明确提出区分真理和意见的人,是古希腊爱利亚学派哲学家巴门尼德。

他在哲学中借正义女神之口表述了这一思想:“……你应当学习各种事情,从圆满真理的牢固核心,直到毫不包含真情的凡夫俗子的意见”。在巴门尼德看来,“存在者存在,存在不能是非存在”乃是真理之路,而“存在者不存在,这个不存在必然存在”则是意见之路。可见,对永恒的、唯一的、不动的“存在”的认识就是真理,真理性的认识是正确的;而对具体现实界现象——“非存在”的认识就是意见,它是虚妄不真实的。

显然,真理和意见在巴门尼德哲学中被完全对立起来了。

在巴门尼德看来,对“存在”的认识即是“真理”,而把握“存在”只有通过理性和理智,只有通过逻辑性的论证才有可能。依靠感觉经验或感官是无法把握“存在”的,它只能与“非存在”保持同一。

感性经验得到的认识只是虚假的,是意见。所以,巴门尼德把真理和意见对立起来的实质乃是把逻辑性的思维论证和感觉经验对立起来了,把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对立起来了。从本体论的角度看,存在是事物本质的确定性的反映,真理即是对它的认识;而被巴门尼德斥之为“意见”的认识也有其客观存在的基础,单纯的肯定本质、否认感觉对象,不但是片面的,也是形而上学的。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虽然他肯定理性认识,否定感性认识是片面的,但它对后世的影响是重大的。德谟克里特“真实的认识”和“暗昧的认识”的区分,柏拉图“可见世界”和“可分世界”的划分,以及近代唯理论和经验论的对立,都不难从巴门尼德对真理和意见的区分中寻找出其源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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