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典,或自然法律的一直被忽视或被否认的真实精神》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999页(1069字)
18世纪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最着名的作品。
这是一部阐述共产主义原则的论文。1755年1月在阿姆斯特丹匿名出版,曾长期被误认为是狄德罗的作品,直到1841年才被确认是摩莱里所作。我国商务印书馆先后发行了50年代末由刘元慎、何清新根据俄文翻译和1970年由黄建华、姜亚洲根据法文翻译的两种中文版本。全书共四篇和一简短的序言,第一篇是“政治和道德的一般原则的缺点”;第二篇是“政治的特别缺点”;第三篇是“通行道德的特别缺点”;第四篇是“合乎自然意图的法制蓝本”。该书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回答当时评论界对摩莱里的另一作品《巴齐里阿达》的攻击而作,它以唯心主义的唯理论为基础,根据“自然法”和“自然状态”的学说,全面地论述了摩莱里的哲学和社会思想,描绘了共产主义社会的蓝图。
该书首先提出了符合理性的自然神论的世界观,认为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是永恒不变的理性,世界是由“建筑家”创造出来的,神是自然界的推动力,上帝是一切现存事物的原则,社会道德领域存在着永恒不变的规律。
该书认为,人类最初生活在“自然状态”中。人人可以享用土地,没有私有财产,人人从事劳动,互相帮助,自由平等,没有奴隶与主人的区分,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这是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
由于人口增长和迁移,黄金时代就被私有制所取代,私有制蒙骗人的理性,产生贪婪、欺诈、残暴、阴谋等罪恶,产生暴君专制和各种不合理的法律。因此,书中提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要消灭私有制,建立符合理性与自然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共和国。
该书以法律形式规定了理想社会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各方面的基本原则。法律包括基本法和单行法两部分。
基本法是根除社会一切罪恶和灾祸的根本大法,共三条:财产公有;人人有工作,人人靠社会供养;人人各尽所能,促进社会公益的增长。作为基本法具体运用的单项法共十条:分配法、土地法、城市规划法、公共秩序法、取缔豪华法、政府法、行政管理法、婚姻法、教育法、刑法。
这为理想社会提供了相当详细的设想。
《自然法典》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有着重要地位,它对18、19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和空想共产主义的发展有很大影响,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巴贝夫声称,《自然法典》的作者是自己的导师。
但摩莱里把共产主义的实现归之于道德和理性的进步,并明显带有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