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大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331页(542字)

1949年10月1日,首都30万人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典礼。下午2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就职,一致决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政府施政方针;公告各国政府,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互选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并责成他们迅速组成政府机关,推行各项政府工作。下午3时,庆祝大会开始。乐队奏国歌。毛泽东按动电钮,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军乐声中,54门礼炮齐鸣28响。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于本日成立了!”接着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读毕,举行了长达3小时的阅兵式。晚上群众举着红灯游行,通过主席台时,高呼:“人民共和国万岁!毛主席万岁!”毛主席在扩音器前高呼:“同志们万岁!”并不时向群众挥手致意。首都200万人民沉浸在欢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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