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167页(192字)
古代行政区划名。汉代于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的县称为道。唐代时,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分全国为十道,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增为十五道,到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废。辽代曾置五京道。明、清两代在省、府之间设道。民国初年,废府、厅、州制而存道,分一省为数道,至1927年又废除道制。自唐以来所设置的道,基本上是监察区,多非实际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