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301页(254字)
民族同化的一种。亦称*民族融合。有两类自然同化:(1)比较落后的民族(或其一部分)在长期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中,因受先进民族影响而逐渐丧失原有的民族特征,最终完全融于先进民族之中。(2)经济、文化上比较落后的统治民族,在其统治阶级提倡下,自愿接受被统治民族的先进文化和科学技术,逐渐丧失自己的民族特征而与被统治民族融为一体。自然同化不同于强迫同化,它是各民族在长期的密切交往中,自觉自愿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自然结果,是自然形成的一种进步的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