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特丹华埠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748页(476字)

荷兰重要港口城市鹿特丹华人聚居地。一九一一年荷兰海员大罢工后,荷兰轮船公司雇佣的华人船员数急剧上升。随之,在鹿特丹港麻斯河码头和莱茵河码头之间狭长的半岛地带右卡登区逐渐成为华人船员聚居地区,形成唐人街。到30年代初,居住该区的华人居民已有二三千人,约占该区总人口2/3。有大小十多家*华人水手馆,两家中国酒楼,还有中国杂货店、糕饼店、洗衣馆、理发铺、烟馆、赌馆,十分热闹。华人社团包括华侨会馆、致公堂、中国国民党支部等。30年代末荷兰政府曾决定遣返华人,鹿特丹警察局执行十分坚决,唐人街华人屡遭搜查、拘留、遣返,唐人街从此一蹶不振。1940年德军占领荷兰后,右卡登区一带被划入重要军事区域,进出均要检查通行证件,该地居民纷纷移居他处,唐人街彻底消失。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华人散居全城各地,未再形成新的聚居地。战后华人以经营餐馆业为主,全城计有中餐馆147家(1983年统计数)。主要华人社团有:荷兰中华互助会、旅荷浙江青田同乡会、鹿特丹区华商会、旅荷华侨福音布道会——鹿特丹教会等。华文报刊有《半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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