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403页(992字)

18世纪空想社会主义的代表作。全名为《自然法典或自然规律的真实精神》。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着,1755年在阿姆斯特丹匿名发表。

作者摩莱里(Morelly)的生平鲜为人知,只知道他出身平民,当过教师,大约生于1700年,死于1780年。着有《人类理智论》、《人心论》、《巴齐里阿达》等。在《巴齐里阿达》中,他以文学形式描绘了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理想社会。这部着作出版后遭到猛烈攻击。为了回答这些攻击,他写了《自然法典》。这部名着在理论上论证了以公有制代替私有制的必要,用法律条文形式设想了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新社会。

《自然法典》以理性论和自然权论为武器,提出:最初的人类社会是符合理性和自然状态的公有制;这是人类的“黄金时代”。后来,公有制遭到破坏,过渡到违背自然状态的私有制社会;这种私有制是一切罪恶之母。经过千百万次的经验之后,人类理性终于发现,任何一种状态也不能比简单的自然状态更幸福;于是人类社会将回到公有制。它提出了一个“合乎自然意图的法制蓝本”,包括基本法、经济法、土地法等,共117条。其基本法只有3条:(1)“社会上的任何东西都不得单独地或作为私有财产属于任何个人,但每个人因生活需要、因娱乐或因进行日常劳动而于当前使用的物品除外。”(2)“每个公民都是依靠社会供应,维持生计和受到照料的公务人员。”(3)“每个公民都要根据自己的力量、才能和年龄促进公益的增长。据此按分配法规定每个人的义务。”这个蓝本勾画了具有如下特征的新社会制度:生产资料公有,人人劳动,人人促进公益的增长,人人都从社会获其所需,实行计划经济,消灭城乡差别。由于当时的法国是一个小生产占优势的国家,这个理想社会仍带有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的色彩,家长制的家庭是社会政治生活的细胞,国家的最高领导是开明的君主。

《自然法典》突破了过去用文学形式对理想社会进行描述的做法,直接从理论上论证了社会主义。因此,恩格斯说:摩莱里的空想社会主义是“直接共产主义的理论”(《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06页)。它的问世,立即引起了人们的普遍注目。后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传播。它对巴贝夫、德萨米等有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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