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斯,尼古拉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1054页(1046字)

【生卒】:1888—1969

【介绍】:

英国教育学家。出生在俄国的奥得萨,后入英国国籍,1926年在伦敦大学英王学院获哲学博士学位,1936年获文学博士学位。1945-1953年任英王学院比较教育学副教授,此后为伦敦大学教育研究所特别研究员,1956年为欧洲比较教育学会名誉会员。汉斯学识广博。在伦敦大学讲授比较教育学,使该大学成为世界比较教育学的中心。他出版了许多着作,其中《比较教育学——教育的因素与传统的研究》是比较教育学的名着。

汉斯继承了因素分析法的传统,把影响教育发展的各种因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自然因素,有民族、语言、环境;第二部分宗教因素,有天主教、英国国教、清教等各种传统;第三部分世俗因素,有人文主义、社会主义、国家主义。他认为在说明各国教育制度时,必须对历史的诸因素进行积极的分析。同时他还认为不能忽视传统,国民教育制度如同国家的宪法和文学一样,是使各国相互区别的国民性的外在表现。这种制度表示着这个国家民族的某种特殊形态。他所说的国民性,是民族的混合、语言的顺应,宗教运动、历史和地理情况复合的结果。因此,即使想通过国民教育制度改变国民性,或政府有意识地改革教育制度,但国民性仍然强烈地接受上述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且有深厚的历史基础,所以传统是不能忽视的。汉斯举出原始时代的教育作为例证。那时的教育,为了达到保持共同的种族、宗教、语言的特点这一目的,要求个人具备对其所属种族的社会适应性。种族教育在本质上是保守的,它对任何脱离已严格建立起来的习惯的作法,都是憎恨的。但民族的混合和普遍的宗教运动,使种族丧失其单纯性,创造出近代化的国民。近代化的国民在宗教的或者社会的、政治的一般原理的影响下,有意识地改造过去的遗制,并根据国家控制的教育制度,努力创造出更理想的未来。

汉斯认为,教育是作为国民性的一种职能发挥作用的。因此现在它就成为培育国民性的新因素。其结果,现代国民教育制度不可能与过去和未来都没有关系。教育制度所依据的国民的历史,常常是由许多国家所共有的诸因素形成的,而各国国民的未来理想是普遍性运动的结果。正因为如此,各国教育的诸问题自然会相类似,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各种原理进行比较是可能的。汉斯的比较教育学是从历史的观点,对这些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并对解决问题的办法进行比较。汉斯对比较教育学的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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