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书籍:中国语言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598页(306字)
指为提高少数民族文化教育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教学。中国的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中使用八十多种语言,其中只有少部分语言过去有文字(如蒙古、藏、维吾尔、朝鲜等)。建国前少数民族语言教学条件简陋,有的则只限于宗教经文的教学。自1951年起,中央民族学院语文系先后开设了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柯尔克孜、壮、布依、傣、侗、水、黎、彝、哈尼、傈僳、拉祜、纳西、景颇、苗、瑶、高山、佤、满等语文专业、培养了大批教学人材。民族语言教学在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中广泛开展、发挥作用。1981年以来、贵州、四川、广西、云南等地区的少数民族通过本族文字在农村扫盲,取到很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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