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307页(186字)
1927年11月18日至21日召开的海丰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上通过。该决议案第一次提出和规定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条款,共有6项:(一)儿童公育;(二)取消妓馆;(三)禁止买卖人口;(四)取消多妻制;(五)扩充女子教育;(六)禁止贱虐女性。它的颁布和实施,保证了压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的地位和权利,对广大妇女是一个空前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