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466页(192字)
简称“露封保管”。代保管方式之一。客户在向信托公司交付存放物品时,对物品不加封,当面点清后交给信托公司代理保管的方式。保管期满时将原保管清单与物品核对无误后交还客户。这种保管方式适合于保密性不太强,或需要信托公司提供某些特殊服务的保管品,如同时委托信托公司对存放的股票进行买卖,收取股利或行使表决权,对存放的债券按期收取利息或兑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