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环境卫生金融公库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548页(273字)
日本依据《环境卫生金融公库法》,于1967年9月设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目的是从公众卫生的角度考虑,与国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卫生单位,为提高卫生水平,促进现代化所需资金,在一般金融机构融通发生困难时给予资助。该公库设在东京,无分支机构。资金来源有:资本金,全部由一般会计提供;政府借款,全部借自资金运用部。资金运用主要是向经营饮食业、茶馆、理发业、旅游业、浴池业等环境卫生单位、个人以及合作组织提供设备资金贷款和周转资金贷款,贷款期限前者为10年以内,后者为5年以内,限额一般为3000万日元。
上一篇: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
下一篇:中华金融辞库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