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532页(278字)
中国近代最早发行的政府债券。清政府为偿付对日赔款而举借的国内公债。清德宗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发行。原定发行总额为库平银一亿两,年息五厘,以田赋、盐税为担保,前十年付息,后十年本息一并付还,票面为一百两、五百两、一千两三种,由户部专设昭信局办理。股票可抵押售卖,但应报户部昭信局立案。清政府要求王公大臣,将军督抚等大小官员“领票缴银,以为商民之倡”。发行中,流弊丛生,遭到社会各界广泛反对,迫使清政府于当年底下令民间停办,官员仍准随时请领。昭信股票总共募款数额未见公布,估计约在一千万两至二千万两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