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轻重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730页(4752字)
中国古代以货币和商品流通的关系为研究对象的货币理论。其代表作是《管子》。《逸周书·大匡》里已有“币租轻”之说。但最早完整地提出并使用“轻重”一词的,大概要算春秋时的单旗了。而比单旗稍晚一点的管仲,则大大丰富并发展了轻重理论,奠定了轻重论的基础。战国时,墨子亦有轻重之论,但很简略。两汉时期,更有不少人谈论轻重问题,但并未超出管仲轻重论的水平,因此,后人凡是讲到轻重论或轻重之学时,都是指《管子》中的轻重论。
《管子》的货币轻重论,同单旗的轻重论已有很大不同。单旗“子母相权论”中的轻重,是指的同一币材的两种货币间的关系,因而离不开货币的自然重量。他的轻重的概念,有时是指货币同商品的关系,有时是指货币的自然重量。《管子》货币理论中的轻重,则是指不同币材的货币之间的关系。它主张实行多元化货币制度,即珠玉、金银、刀布三种货币同时并行流通。他在分析轻重问题时,常常是从一种货币出发,以一种货币为标准,相对于其他货币,孰轻孰重,这就摆脱了货币的自然重量,也就不再是子母相权的关系了。
货币轻重论有着非常丰富的内容,货币的起源、本质及职能,货币流通同商品价格的关系,封建国家的货币政策和价格政策等,都是货币轻重论的组成部分。
在货币起源问题上,货币轻重论也是先王造币说者。《管子·山权数》说:“汤七年水,禹五年旱,民之无有卖子者,汤以庄山之金铸币,而赎民之无卖子者;禹以厉山之金铸币,而赎民之无卖子者。”这同单旗的先王造币思想是相同的,并且讲得更具体。单旗只讲到“天灾降戾”,先王造币“以振救民”(《国语·周语》),而《管子》具体化为禹汤遭遇水旱之灾,百姓卖儿鬻女,禹汤便造币替灾民赎回子女。禹汤造币虽只是传说中的事情,却反映出货币轻重论者对货币起源的一种认识。
关于货币的本质,《管子·国蓄》是这样叙述的:“玉起于禺氏,金起于汝汉,珠玉起于赤野,东西南北距周七千八百里,水绝地断,舟车不能通。先王为其途之远,其至之难,故托用于其重,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这就是说,珠玉、黄金、刀布之所以是货币,是因为“其途之远,其至之难”,也就是来之不易,先王才“托用于其重”。这个“重”,并非指其价值大、价值高,而是在“水绝地断,舟车不能通”的七、八千里之外,显得稀少罢了。这说明,货币轻重论对货币本质的认识,还没有科学的劳动价值观念。
货币轻重论对货币的各项职能都有较多的论述,有些论述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对于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货币轻重论的认识是比较深刻的。《管子》说:“黄金刀布,民之通施也。”(《国蓄》)“黄金刀布者,民之通货也。”(《轻重乙》)“刀布者,沟渎也。”(《揆度》)“通施”、“通货”、“沟渎”是对货币作为商品的流通手段的不同说法,都是交换媒介的意思。《管子》认为,货币是便利民众交易的工具,货币流通犹如沟渠,离开它,商品流通便无法进行,有了它,万物交易方能有条不紊,尽畅其流。这个认识,是相当深刻的。货币轻重论没有明确指出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但实际上是承认货币具有支付手段职能的。它主张借贷关系的借出与偿还、财政上的缴纳与支付、贷款的付息等,都使用货币。如说:“士受资以币,大夫受邑以币,人马受食以币。”(《管子·山至数》)“资家假币,皆以谷准币,直币而庚之。”(《管子·山国轨》)这些,实际上是肯定了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货币轻重论者已明确地认识到货币是财富的代表,可以储藏,具有储藏手段的职能。《管子·山权数》已明确提出:“万乘之国,不可以无万金之蓄饰,千乘之国,不可以无千金之蓄饰,百乘之国,不可以无百金之蓄饰。”这就是提出储蓄黄金。货币轻重论本来认为,黄金之类是“据之则非有补于暖也,食之则非有补于饱也”的东西,(《管子·国蓄》)却又主张储藏,显然,《管子》认为它们是财富的代表,储藏货币,就是储藏财富。它还认为储藏货币同储藏谷物一样重要,提但二者并重。《管子·国蓄》说:“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钟之藏,藏镪千万;使千室之都必有千钟之藏,藏镪百万。”“钟”是谷物的代名词,“镪”是钱的代名词。可见,货币轻重论是十分重视货币储藏职能的。
价值尺度是货币的基本职能。货币轻重论对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却缺乏明确的认识。虽然《管子》中也有“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山权数》)之类的话,但这还不能认为《管子》已经对价值尺度有明确的认识。货币之所以具有价值尺度职能,是因为它本身是商品,具有价值,但《管子》的经济思想中,正是缺乏价值这个最基本的概念,这就使《管子》的整个经济理论缺乏一个劳动价值论。既然《管子》还没有把货币看成是商品,是劳动的产物,也就不可能将它看成是可以衡量其他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这就很难说它已经认识到了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黄金一斤,直食八石”一类的话,主要是指的价格标准,即八石谷粟的计价手段是一斤黄金。而价格标准同价值尺度虽是密不可分的,但毕竟不是一回事,不容混淆。因此,最大限度也只能说,货币轻重论也模模糊糊地触及到价值尺度职能罢了。
论述货币流通量同商品价格的关系,这是货币轻重论的另一重要内容。《管子·山国轨》说:“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轻而万物重。敛万物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又说:“一国之谷资在上,币资在下,国谷十倍,数也。”(《管子·山至数》)这里的“上”,是指退出流通界,被封建国家收藏;“下”,是说在民间流通的意思。就是说,如果封建国家大量收回流通中的货币,使流通中的货币大大减少,而币值上升,物价大跌;反之,如果封建国家大量投放货币,收购物资,使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大大增加,货物大大减少,那么,币值就大大下跌,物价却大涨。《管子·揆度》又说:“贾人出其财物,同弊之少分廪于贾人,若此,则币重三分,财物之轻三分。”前面讲的是封建国家收藏货币或物资,使币值发生变动。这里讲的是商人抛售货物,储藏货币,同样可以使币值上升,物价下跌。因此,货币轻重论的基本思想是:物价之涨落,是随流通中货币数量之增减而定,单位货币的价值也是随流通中货币数量之多寡而升降。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增加,物价上涨,单位货币的价值下降;反之,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减少,物价下跌,单位货币的价值上升。于此可见,货币轻重论在论述货币流通量同商品价格关系的时候,陷入了货币数量论的泥潭。这是因为它们还没有价值这一科学概念,还不知道货币本身也是有价值的商品,因而错误地认为商品的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量,于是便出现了货币数量论的错误。
但也有人认为,货币轻重论讨论的不是正常情况下货币数量和货币购买力之间的关系,也没有把商品价格的形成和变动原因仅仅归结于货币数量的增减,上述《管子》所举之“国币在上在下”的例子本身是不真实的,商人抛售货物收藏货币的例子中“物轻三分”也不准确,因而不能视为是货币数量论。否则,会扩大货币数量论的阵地,使人们对货币数量论产生好印象。
货币轻重论的又一重要内容是有关货币政策的论述和主张。
首先是铸币权问题。货币轻重论非常重视货币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将货币视为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工具。《管子》说:“五谷食米,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布,民之通施也。故善者执其通施,以御其司命,故民可得而尽也。”(《管子·国蓄》)又说,货币这个东西,寒时无补于暖,饥时无补于饱,而先王却用它“以守财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也”。(《管子·国蓄》)这就是说,粮食是国计民生最基本的东西,可是货币却是国家控制粮食、干预经济不可缺少的工具,先王就是运用货币来安定天下的。因此,货币轻重论主张要严格控制货币,由国家垄断铸币权,“人君铸钱立币,民庶之通施也”,“自为铸钱而无已,乃今使民下相役耳,恶能以为治乎”。(《管子·国蓄》)即铸钱是人君的特权,百姓是不能铸造货币的。为垄断铸币权,还要从根本上控制铸币材料,“君有山,山有金以立币”,(《管子·山至数》“戈矛之所发,刀币之所起也”,(《管子·国蓄》)国家掌握了金、铜,民间自然无法私铸了。
其次是货币本位问题。货币轻重论主张实行多元化的货币制度,即“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管子·轻重乙》)怎样平衡三种货币的购买力呢?“高下其中币,制上下之用,而天下足矣。”(《管子·轻重乙》)即三种货币,无主币、辅币之分,国家掌握黄金,通过有意识地变动黄金的购买力,来调节珠玉和刀布的购买力,从而改变货物同万物的比价关系。至于“高下中币”的办法,货币轻重论认为靠号令,“令疾则黄金重,令徐则黄金轻”,用行政手段来提高或降低黄金的购买力,先王就是“权度其号令之徐疾”,来“高下其中币”的。(《管子·地数》)它还提出了“高下其中币”的具体措施,如向赀家假币,或令民间贡献黄金,以提高黄金的购买力,使币重物轻。再如财政的各项支出,如俸禄和各种费用,使用货币开支,使币轻物重。还可以设置公币,预购谷物,投放货币,使币轻谷重。这些,都可以调整货币的购买力,调整三币的比价关系。
货币轻重论在价格政策方面很有见地,它的基本思想是不求价格的完全稳定,认为价格随时都在变化,国家只需在物价太贵或太贱时采取措施调节就可以了。《管子·轻重乙》篇说:“衡无数也。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常固。”又说,衡数“不可调,调则澄,澄则常,常则高下不贰,高下不贰,则万物不可得而使固”。这就是说,商品价格不断上下摆动而无定准,所以,绝对稳定物价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只要在价格的上下摆动中求其准平就行了。如果要求物价绝对稳定,那就把物价钉死了,货币流通就会呈现呆滞的情形,从而影响市场的活跃和商品的顺利流通,国家也就无法对市场和商品流通进行调节了。
至于如何求得物价的准平,货币轻重论认为靠国家的调节,“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凡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以贱泄平。万物之满虚,随财准平而不变,衡绝则重见。”(《管子·国蓄》)在价贱时,国家采取收购措施,提高物价;在价贵时,国家抛售物资,平抑物价,如此,物价就准平了。《管子》的这一价格理论,实则已经触及到了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并在不自觉地加以运用。只是它还没有认识到物价“一高一下”的中心是价值罢了。这在二千多年前的古代,确实是非凡的见解。
在国际贸易方面,货币轻重论主张的是“因天下以制天下”的原则,“可因者因之,可乘者乘之”,(《管子·轻重乙》)即在国际贸易中灵活运用价格政策。首先是本国商品的价格水平必须随国际间同种类商品价格水平之高下而高下,以避免物资外流,这叫“天下高则高,天下下则下,天下高我下,则财利税于天下矣”。(《管子·地数》)对于重要物资,必要时可以采取提高国内市场价格的办法鼓励进口,这叫“天下下我高,天下轻我重,天下多我寡,然后可以朝天下”。(《管子·轻重乙》)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运用国内价格低于国际价值的办法,向敌国开展商战,以倾复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