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令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46页(353字)

官名。

春秋时楚国始设。秦代亦置,为“内史”属官。掌京城商品交易事宜及有关政令的制定与实施。西汉于京兆尹之下设“长安东、西市令”,于左冯翊之下设“长安四市长”;各有“市丞”为佐官。东汉三国魏、西晋皆置“洛阳市长”,隶属于河南尹,东晋南朝宋、齐亦置,改隶丹阳尹;梁设“南、北市令”隶属太府卿,陈沿置。北魏设“京邑市令”,秩从五品中。

北齐设“东西市署令丞”隶属于司州牧:并于郡、县、镇各置“市长”。北周设“司市下大夫”,职掌与市令同。隋初所设“京市令”隶属于司农寺;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太府寺。唐初沿置,秩从九品上;太宗贞观十七年(643)废罢。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复置。后世所设商税院、南京榷务、榷货务使、榷关御史及“崇文门左右翼监督”皆如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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