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376页(239字)
丧葬习俗。
即临时设立的死者灵位。一般在厅堂一角放一张桌子,叫“灵桌”。灵桌上供纸造的男女僮仆,立在灵牌的两侧,并供香炉、油灯各一座。
如死后不久就下葬的,在送殡之后,将死者牌位从坟地迎家来竖灵。否则在入殓后竖灵。“除灵”即撤除灵桌,一般是死后的二七、三七、五七、七七或百日时,把灵桌上的东西撤除,然后丢弃到一个吉祥的方向上,并请一个属虎、一个属龙的人将灵桌抬到外面,按择好的方向掀倒。
这时,有的还请道士念经、上香、烧银,全家祭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