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526页(187字)
根据交通部1992年颁布的《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规定,为了给参加不同级别船员考试的船员发给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将内河船舶按船舶总吨位或主推动力装置功率划分为5个等级。原则上驾驶专业适任证书等级按船舶总吨位划分;轮机专业适任证书等级按主推动力装置功率划分。
内河船舶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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