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还原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65页(1063字)

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

胡塞尔认为,现象学是以建立一种严格的科学的哲学为主要论题的,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要想获得与经验科学不同的绝对的、超时间的真理,就不能采用那种在经验直观基础上把握经验事实、然后再从经验事实中抽象出理论的经验科学的方法,而必须采用普遍的本质的直观的方法。这种方法既要严密地描述呈现在意识中的现象,又必须不运用任何未经考察的理论来进行描述,不能凭借抽象的方法从特殊推导一般,而是直接诉诸“本质的直观”来洞察纯粹本质。胡塞尔把这种方法称之为现象学的还原。

现象学还原法大体包括三个步骤:第一步,现象学的悬置法,即把存在的观点和历史的观点统统悬置起来。胡塞尔提出,现象学的还原首先要求我们摆脱或者排除关干对象的世界独立于和外在于我们的意识而存在的观点和对象世界依赖于和内在于我们的意识而存在的观点;并且把我们过去已经接受的有关事物的意见、理论、观点放在一边。把这些存在的观点和历史的观点统统放在括号里存而不论。

“中止判断”,就可以使人转向纯粹意识的内容——现象本身。

第二步,本质的还原。

胡塞尔认为,通过现象学的悬置,人们的意识仍然停留在个别的事实上,还未达到普遍的本质。本质应该是观念的、先验的,但又是直接呈现在意识中的,是现象中稳定的、一般的“常项”,作为严密科学的哲学,就必须获得这种先验的本质。

为此,现象学的还原还要进行“本质的还原”。本质的还原不是一个演绎或归纳的逻辑推导过程,而是一种直观的方法,即直接审视自己的意识领域,从呈现在意识领域内的现象之中排除那些感性的、具体的、偶然的东西,将纯粹的现象描述出来,纯粹的现象也就是本质。

第三步,先验的还原。在胡塞尔看来,通过本质的还原获得了纯粹的现象——最初给予的现象。那么,这种现象又是由什么给予的呢?胡塞尔通过意识的意向性分析论证道,在意识活动的两部分中,通常的意识活动的主体只是经验的主体,从它出发无法发现意识活动如何构成意识的对象,因此要把经验的自我还原为先验的自我,即深藏在经验自我背后的我。这个先验的自我通过意识活动构成本质,构成全部意识,也构成了意识的对象,因而是世界的本原。

所以,先验自我是现象学还原的最终产物。通过现象学的还原,就可以得到先验自我如何构成意识、构成作为意识对象的客体的绝对的、必然的知识,从而找到经验科学、事实科学得以形成的基础。

上一篇:现象学 下一篇:现象一元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