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35页(1704字)
直接以交换为目的、具有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的经济形式。
商品经济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上产生和发展,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它将完成历史任务而逐步消亡。商品经济存在的历史条件是社会分工以及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不同所有者。在原始社会阶段初期的很长年代里,公社成员之间只存在以性别之间的自然分工。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公社成员仅能维持极低水平的生活,没有剩余产品可供经常交换。
即使偶有剩余产品,也是极少量的,它是在原始公社之间互相接触的地方发生、通过各自的氏簇首领进行的。当原始社会进入野蛮时期的中级阶段,出现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它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使人们生产出超过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必要的剩余产品。同时,农业部落和游牧部落各自都需要获得在本部落地区内不生产的产品,这样就开始出现了较频繁的商品交换。
当原始社会进入野蛮时期的高级阶段,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使原来与农业生产结合在一起的手工业生产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出现了人类历史上第二次社会大分工。由于大部分手工业产品的非自给的性质,这时便产生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和比较频繁的商品交换。到了奴隶社会,随着商品交换的日益频繁,不仅有部落内部和部落边界的商品交换,而且出现了远距离的贸易和海外贸易。这时社会上需要有一些人专门从事商品的交换活动。于是出现了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商人,从而使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进一步发展起来。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总的说来,自然经济仍占统治地位,商品经济尚处于从属地位。而且当时主要是简单商品经济,即商品生产者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个人劳动为基础,生产和出卖商品是为了购买其它商品,以满足自己需要。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到最高程度,不仅一切劳动产品都成为商品,而且连人的劳动力也成了商品。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特点是:以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有制为基础,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雇佣失去生产资料的劳动者进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换取其它商品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是为了榨取剩余价值以增殖资本。
在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下,资本家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不是根据社会需要,而是受市场需求、竞争和价格波动的支配,由市场机制自发地调节着生产和流通,所以通常又把这种商品经济称作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矛盾的发展,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所有制之间的矛盾的发展,它决定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必然灭亡。
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商品经济。这是由于:一方面,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生产专业化的发展,社会分工在进一步地发展。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有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等形式;而在一定阶段还存在生产资料的其他所有制。作为公有制主体的必要补充。各种所有制之间的经济联系,必须以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为基础;在各个集体经济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的成员之间交换的产品,也是商品;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所有权同经营权适当分开,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使它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商品经营者,所以在它们之间也要进行商品交换。但这是不同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历史上曾经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它打破了自然经济和地区封锁,发展了社会分工,建立了国内市场,促进了工业和农业的分离,促进了各个独立的工业部门的形成和生产专业化的发展。这些都促进了各个地区、各民族经济上的互相往来和互相依赖,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经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