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附加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59页(282字)

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从生产成本或利润中提取形成,具有指定用途的基金。

内容包括:按工资总额的11%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用于医药卫生、集体福利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三项);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的工会经费,以及在工业企业实行企业基金办法期间完成规定指标后按工资总额5%提取的企业基金等。

为避免职工人数不变而提取基数不断连锁增加的现象出现,国家规定,作为工资附加费提取基数的工资总额,应在原工资总额中扣除各种经常性奖金和副食品价格补贴等项,称作“应提取工资附加费的工资总额”。

上一篇:浮动工资 下一篇:兼课酬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