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15页(222字)
北京政府负责全国陆军事务的机构,1912年3月成立。
管理陆军军政,统辖陆军军人、军属;监督所辖官署。设总长一人,由国务总理提名,经国会同意后,由大总统任命,主管部务,为内阁成员之一。设次长一人,参事四人,均辅助总长办事。内设军衔、军务、军械、军学、军需、军医、军法、军马八司。每司设司长一人,属员有秘书、副官、军需、军正、军医正、军法官等。另设总务司,掌管本部军事机密、部队征发、军风纪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