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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肃正作战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40页(326字)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日本侵略军无力扩张新的占领区,因而决定确保华北殖民统治,掠夺资源,支持侵华战争。

1938年,日本华北方面军制订了“军占领区治安肃正纲要”,于7月17日下令各军开展治安肃正作战。治安肃正的方针是:“剿灭”占领区内抗日武装,封锁游击战术,确保后方安全。

其步骤是集中日军主力扫荡抗日武装,由军队建立维持会,由特务机关筹建伪政权;再将治安任务交给伪军、保安团,并强制推行保甲连坐法,实行法西斯统治;在经济上严禁各种物资进入根据地,企图困杀抗日军民。由于兵力不足,治安肃正工作分区分期进行。

自1939年1月至1940年3月,日军在华北占领区开展了三期治安肃正作战,均为抗日军民所彻底击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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