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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国银行团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486页(266字)

外国金融资本对中国进行政治经济侵略的组织。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德国战败,俄国发生革命,五国银行团只剩英、法、日三国。1918年5月,美、英、日、法于巴黎重新组织四国银行团,拟定银行团组织大纲。

加入银行团的,美国有三十六行、英国有七行、法国有九行、日本有十九行。

美国取得银行团的领导权。

1920年10月,银行团在纽约开会正式成立,有效期五年。该团企图通过信贷关系控制中国财政经济并干预内政,但由于美日间矛盾尖锐,借款条件过于苛刻,中国人民的反对,北京政府不敢贸然行事,未能达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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