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10页(668字)

美国经济学家。

国际贸易理论中新古典学派主要人物。哈佛大学哲学博士。

曾任美国联邦关税委员会主席,被视为关税问题的专家。

一次大战后以美国代表团关税和商约顾问的名义出席巴黎和会,并被推荐为凡尔赛和约经济条款的起草人之一。

他从1885年起在其母校哈佛大学任教,1892年起升教授,直至1935年退休。主张自由贸易论,声称自己的主要工作是对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说进行“修正”和“验证”,其中以“修正”更为重要。

“修正”的内容有:(1)商品的成本和价格是以货币而不是劳动时间计算,国际贸易不是物物交换,而是以货币为媒介。(2)各国的工资和利息水平有差异,且商品的单位成本不固定。

参加国际贸易的不止两种商品和两个国家,而是许多商品和许多国家。

(3)除商品和劳务外,还有一种单方面支付(如纳贡、赔款、捐赠等)会影响两国间的物物交易条件。

陶西格证明了加入货币因素后,比较成本说仍成立。他又认为成本由工资和利息构成,货币成本决定商品的“国内供给价格”。

在国际贸易中,成本的差异有三种:成本绝对差、成本同等差和成本比较差。在不同的成本差异下,各国获益不同。另外,他说明了各国工资和利息的差别与比较成本说的关系。

各国国内不同工种的工资差别不同,导致以产品数量表示的实际成本和货币成本不一致,但是非竞争集团的关系各国都存在,而且大体一致,因此实际成本与货币成本的关系基本趋势是一致的,不会影响比较成本说的成立。

而利息在成本中所占比重毕竟较小,故其影响也不大。着作有《经济学原理》、《关税问题面面观》、《国际贸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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