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品拍卖中心
书籍: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6页(548字)
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按照一定的规章和程序,通过公开叫价竞购,把事先经买主看过的货物逐批或逐件地卖给出价最高者的市场。
进入国际拍卖中心的商品,大多数为品质不易标准化、易腐烂不耐贮存、生产厂家众多、产地分散或需要经过较多环节才能逐渐集中到中心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商品,如毛皮、原毛、鬃毛、茶叶、烟草、蔬菜、水果、鱼类、古玩工艺品、地毯以及石油、黄金等。一些外国政府在处理库存物资或海关及其他机构处理罚没货物时也采用这种交易方式。拍卖具有以下特点:(1)在拍卖中,买卖双方不直接洽商,而是通过专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来进行的。
拍卖行设有专门的拍卖场所、专业人员和设备。(2)拍卖是一种单批、实物的现货交易,具有当场公开竞购、一次确定成交的性质。拍卖物须事先运至拍卖地,并由参加竞购者验看,拍卖后如发现品质问题,卖方或拍卖举办人对货物的品质一般不负赔偿责任。
(3)买方必须对货物有关情况进行调研,做到心中有数,否则容易吃亏。(4)拍卖所需要费用一般较其他交易高。
进行拍卖的商品都有自己拍卖的中心。如毛皮的主要拍卖中心是纽约、伦敦、蒙特利尔、哥本哈根、奥斯陆、斯德哥尔摩、彼得堡等。
茶叶的拍卖中心是加尔各答、伦敦等。烟草拍卖中心是纽约、阿姆斯特丹、不来梅、卢萨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