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合作四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3页(371字)

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重要政策之一。

1983年1月我国领导人访问非洲11国时提出。其主要内容是:(1)平等互利。指中国与发展中国家进行贸易往来时,严格尊重对方主权,从不附带任何条件,不要求任何特权。(2)讲求实效。指中国同发展中国家进行经济贸易、技术合作,从双方的实际需要和可能条件出发,发挥各自的长处和潜力,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3)形式多样。指中国同发展中国家进行经济贸易、技术合作的方式可以多样,因地制宜。可以采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合资经营、技术服务、培训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科学交流等方式,使合作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4)共同发展。是我国同发展中国家进行经济贸易、技术合作的目的。

通过平等互利的贸易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互相取长补短,以利于增强双方自力更生的能力和促进各民族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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