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84页(506字)

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公司制度。

其基本特征:(1)产权关系明晰,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2)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3)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企业破产时,出资者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4)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应依法破产。

(5)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就要有步骤地进行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关系,确立国家对企业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的法人财产权并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这是包括外贸在内的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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