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157页(543字)

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

1967年7月14日由“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和“国际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联盟”的成员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签约建立。其前身为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

成员国共143个(1994年)。总部设于瑞士日内瓦。

1980年6月3日我国加入该组织。其宗旨为:通过国际合作以促进国际间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并负责管理各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的行政事务及有关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

其最高权力机构为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另设有成员国会议,由全体成员国组成,每两年与大会一道举行。

协调委员会为大会和成员国会议的咨询及执行机构。国际局为该组织以及受该组织管理的各联盟的秘书处。总干事为国际局主要负责人,由大会根据协调委员会提名任命,任期6年。国际局下还设有各业务机构,如工业产权法律、版权法律、情报、公约保存以及专利、商标、外观设计和原产地名称注册等。

该组织主要活动有:促进世界范围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缔结国际条约及各国对保护知识产权立法,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法律技术援助;收集和传播有关情报,为发明、商标、外观设计等在各国获得保护提供服务;并努力促进成员国之间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该组织还通过其国际局对关于工业产权和版权的14个联盟进行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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