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交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13页(241字)

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

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即可向代收银行领取货运单据,于汇票到期时再行付款。承兑交单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由于承兑交单是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之后,即可取得货运单据,凭以提取货物。出口人交出了货运凭证,能否收回货款,取决于进口人的资信情况。

一旦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钱货两空的损失。因此,出口人对采用承兑交单应持慎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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