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62页(366字)

出口企业凭以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的主要单据。

根据我国海关的规定,出口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时,须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两份,并随附其它附件(参见“出口报关”),海关凭以验货放行、核收出口关税及积累出口货物统计分析资料。出口货物报关单应根据出口销售合同,并严格按照每次发货数量、金额填写,其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1)有关贸易事项的记载。如进、出口岸,贸易国别及消费国别,贸易性质,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合同号码,装箱单或运单号码,起运地及目的地,收结汇方式和收货单位等。(2)有关出口商品交易条件的记载。如商品名称、规格及货号,件数及包装种类,数量和重量,成交价格和FOB价等,此外,还包括海关税则号码等。依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由经海关考核认可的报关员签章,否则海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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