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92页(182字)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之一。
当同一保险标的有两个以上保险人承保时,依照各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至于各保险人有无赔偿能力,在所不论。但也有规定,只就有能力赔偿的保险人进行比例分摊,具体计算方法是:以各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之和作分母,再以各保险人承保的金额作分子,得出各自应分摊的比例,然后按比例分摊损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