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承包合同的形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37页(922字)
国际承包合同的形式是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而确定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分类。
由于承发包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不同可以分为总包合同、分包合同、二包合同、联合承包合同等不同的形式;由于计价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Lump-sum Contract)是指业主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全部工程,而付给其确定的价格,这种合同的价格不随物价的变动或工资的上涨而调整,对承包商来讲是风险比较大的合同,对业主来讲可以事先对工程开支心中有数,易于评标和管理,但招标准备工作量较大,常用于详细设计后的工程项目。
总价合同又可以具体细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值总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及管理费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Unit Price Contract)指固定单位工程的价格,而工程量仅是近似值,一般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这种形式可以缩短业主招标的准备时间,业主分部分项支付费用,可减少意外的开支。对承包商讲比总价合同风险小,可以通过提高工效的办法,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常应用于处于基本设计阶段的工程项目。单价合同又可以具体划分为估计工程师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Cost-plus-fee Contract),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Cost Reimbursement Contract),指业主按工程的实际成本另加一笔酬金的方式向承包商进行支付。
承包商对降低成本不感兴趣,业主不易控制成本。
这种方式常应用于处于概念设计阶段而又急于发包的工程项目。成本加酬金合同又可以具体划分为成本加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和成本加奖金合同。
由于合同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工程服务合同、咨询合同、建筑施工合同、设备供应合同、设备供应安装合同、交钥匙合同。交钥匙合同也叫做一揽子合同,即承包人从工程方案选择、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建筑施工、设备供应和安装,直至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在此基础上项目投产后,承包商在一定时间内(一般为1至2年)继续负责指导生产、培训人员、维修设备,保证生产出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并达到规定的原材料燃料等消耗指标的称之为交产品合同等等。